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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認為,我無法忍受思念之苦。
那種可以見面可是卻不能見的心情,會讓我無法克制的哭泣。

 
我就是想要他在我身邊,最好是在我視線範圍以內。
然後隨便他要幹嘛,反正我就是要看到人。
沒辦法,我佔有慾真的很強。



去年去才品帶隊輔,那是我們交往的第二十六天後,第一次長時間的分開。

男人和女人的不同,是男人不管有多麼想念對方,都不太會輕易說出口。
這讓我想起某篇文章所寫_

男人想妳的時候比妳以為的多,只是男人不會每次想妳就打電話或傳簡訊。


想想,至今我傳給他的簡訊大概有近百封。然後他傳給我的大概十封不到(我贏了)。


當我第一次聽到他親口在我的面前對我說:「我好想妳。」的時候,我真的差點哭了。


我也記得,我第一次在電話這頭說出「我好想你」前,是掙扎了多麼久啊。
因為他一直在那邊「喂?喂?喂?有聽到嗎?」,完全不知道我的腦袋是呈現一片混亂中。
好不容易從嘴裡擠出那四個字,殊不知我心跳有多快?
然後我似乎聽到他內心的偷笑後,他也跟我說了:「我也想妳。」
我才發現,這個男人不但喜歡甜食,連講話都甜死人不償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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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起半年後,某次聊天時,他說他要把我傳的簡訊給小朋友看,因為那是我傳給他的情書。
我跟他說,我寧可用寫的寄給他。因為那才是真正的情書。

之後,平均一個月為他寫兩封信。


同事還會開玩笑的說:「這是你們之間的情趣嗎?」「啊不是都天天見面了還寫信?」


寫信是一種感覺。
那種感覺是只有讀信的人才明白的。

以前我媽會寫信給我,我常常只讀了第一行淚水就開始掉了。


我會寫信給他,還有一個原因

我想留一些東西給他。是就算我不在他身邊,他也不會感到寂寞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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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每天都會說「我想你」

整個已經被他訓練得可以臉不紅,氣不喘的說「我好想你」
真可謂「教導有方」啊!

果然是GOOD BOY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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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ub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