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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妹要我回去,最好回個一年兩年三年十年八年的 。

算算,我回來五個月了哪。
爸爸之後就不用去菲律賓了,可以一直待在廈門,所以現在全家只剩下我沒有辦法團圓是這樣子啊。

在我拿到薪水後有好多事情要做
要付房租,要買妹的禮物,要付手機費,要儲值悠卡,要十一奉獻,要繳退休會的錢
這樣還會剩下8923元

可是我還要存回廈門的機票錢
還有我要出國玩的旅費
我還想買基金 買保險
我還要買數位相機
還想買衣服
買鞋子
我還想考駕照
有點想說
沒到相機和沒考到駕照前我不想回去←(歐)

啊,還有牙醫費。←不過這可以不用理。

我要努力存錢出國去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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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ub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