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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五,我作了夢.


那是光明和黑暗的戰爭.
我們是天使,被遺棄的天使.

夢中我的妹妹被追殺.
我努力想保護她,因為我是她的哥哥.
我雖然不明白為什麼,但是我就是知道我要保護她,死也要保護她.

最後,就在看似無路可逃的地方,我們被指引.

「去找"伯利恆",他可以幫助你們」有聲音說.


然後我們拼了命的尋找"伯利恆".
當我們找到後,我卻必須和妹妹分開,因為她本來就不屬於我,她是屬於"伯利恆".
而我,必須繼續和黑暗對抗.

「原來我努力 ,拼死也要保護的,卻不是屬於我的.我只是在替別人保護屬於他的東西.」

那,我是誰?
我究竟是為了什麼而活著?
我就像沒了肉體的靈魂,飄飄蕩蕩.不知道該去哪裡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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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醒來後,滿腦子問號.
直到今天我看到一本書改變的禮物,我才明白夢的意思.


夢中的妹妹:其實代表的是純真的我,原來的我,真正的我.
"伯利恆":在聖經中"伯利恆之星"是指新生命.

我的靈魂在夢裡告訴我要保護那個最初,神創造的原本的我.
然後去尋找伯利恆,也就是新生命.
簡單的說 就是要我重生.
(隻錢也作過耶穌要我重生的夢)


現在的我不知道為了什麼而活?
被這個世界,這個物質界染上了太多不屬於我的東西.
我沉睡太久,已經到昏迷不醒的的地步.
我的靈魂看不下去決定把我叫醒.
(所以,我才說我是靈魂跟肉體分開的人.)


我的肉體你快點醒來吧.
不然真的會有解離症阿.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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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ub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