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十點五十六分打卡,下班.
拖著接近殘廢的雙腳走回家.
連點菸的力氣也沒有.

一路上迷迷糊糊的,超想睡的.
想到明天還有8小時的麵包店的工要打,我突然想起小明.
(小明在一次車禍中,失去了他的雙腳.....)
喔~~~~~不 我不要跟小明一樣

我可是超人 不敗超人哪~~~

只打算做3個月(咖)
其實我想做bartender(調酒員)
可是
開咖啡店是我的夢想
所以我會去找咖啡店的工作

唉~~大家都要走了
這樣樂趣就少了好多好多....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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