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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這和網路小說『流浪的終點』 作者:藤井樹 沒有任何關係




深夜,我悄悄獨自來到公寓的頂樓。
月光,雲朵,幾顆小而閃爍的星子,還有若有似無的風,無疑是陪伴寂寞之人最好的背景。

半倚著女兒牆,對面人家幾乎都睡了。只剩下一兩戶的燈還開著。
我突然很想哭。



最近,很愛亂買東西。
看到別人有NDS就要跟著買,看到別人換新手機也想跟著換。只是原本說要買SUPER JUNIOR演唱會票卻賣完,是有一點遺憾。

最近,也很愛亂發脾氣。
因為一些無聊小事,或者是自己想不開。
然後,心情會莫名的低落。看誰都不順眼。


『啊!我知道妳為什麼會這樣了。一定是妳太久沒去教會了。』我男人說。

好吧。
是被說中了。
他說完的時候我的心臟還漏跳一拍,要不是我掩飾功力很好,我大概眼淚就掉了。


我發誓,如果有詩歌,我一定當場大哭。就算是放很嗨的「one way」也一樣。


自己真的很愛給自己打嘴巴。
之前還信誓旦旦的說:「我應該不會因為交了男朋友就不去教會。」
結果咧?
最好是這樣。

教會應該半年沒去了吧,小組還在不在都不知道,去到原本的小組說不定還會被誤認為是新來的。
我真的很想去撞牆。



流浪。
我真覺得我一直在流浪。
曾經在教會找到了小組,那個像『家』的地方。
而我真正的家,我卻一點都不想回去。
因為這不是我要的,所謂的真正的家。


固執。
對,沒錯。我是。

行為固執。
六點五十分起床。
一定是先刷牙再洗臉。
然後換衣服,先換上衣,再穿褲子。
接著化妝。面對鏡子,眼線先畫右眼再畫左眼。 
鞋子先穿右腳再穿左腳。

出門後先去豆漿店買熱豆漿和紅糖饅頭,總共三十二元。
公車一定坐倒數第二排靠窗。

到公司會先把手機放在電腦旁。sony擺左邊,亞太擺右邊。
還沒打的資料擺左邊,打過的擺右邊。
早上如果喝了沖泡式牛奶,大概九點多會去廁所拉屎。不然就是下午兩三點。

下班習慣性不會立刻回家,會先去晃晃。
晚上十點到十點半之間會去洗澡。
然後十一點半前會打電話跟男人說要睡覺了。



思想固執。
我認為生男生比生女生好。重男輕女。
我覺得媽媽就是應該要會煮飯,做家事。這才是媽媽。可惜我媽不是。
我不會想要去跟別人搶什麼,如果我喜歡這個東西,我就會想辦法弄到,我不喜歡[共享]。
吃飯,有吃就好,不管有沒有飽。



深夜,我打開手機通訊錄。試圖尋找可以說話的對象。
但是卻找不到。

這個,不是基督徒。
這個,不是基督徒,而且他一定睡了。
這個,是基督徒,但是不熟。
這個,是基督徒,曾經是我的牧者,但是我該講什麼?

手機通訊路按完只證明了一件事:

我做人失敗。


其實有時候,我只是有點傷心。
我不敢在你面前哭,怕你會擔心。
但是,其實哭完就會好一點的,真的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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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ub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