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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後的我們,27歲.
那時,我們是否會坐在火鍋店回以這天的情形?
我們是否能開心的大笑?

可不可以請妳不要忘記,
不要忘記這時的純真,
不要忘記曾經同甘共苦,
不要忘記這時的我們.

酸然我只去過妳家一次,
雖然妳只來過我家一次,
可是,
只有妳了解我喜歡吃什麼?
只有你知道我對哪個星座有感覺?
只有妳欠我最多錢.
只有妳是我第一個問妳:[我小學是不是和妳同校?]這種怪問題的人.
只有妳能用三吋不爛之舌把我從學校騙到公館,再從公館騙到淡水.
只有妳會毫不考慮一掌巴在我臉上,而我也甘願被打.
只有妳能讓我心甘情願,義不容辭的替妳付飯錢.
我們就好像認識了久好久.


記著,妳可是要來參加我婚禮的MVP.

不准缺席!!(大叫)

沒有我的允許,不准死掉!!

妳可是在我人生重要的高中三年當中,
陪了我兩年的孩子啊!

暐臨.謝謝妳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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